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日期:2011-07-03 17:47
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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