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4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