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日期:2011-07-03 17:47
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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