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日期:2011-07-03 17:47
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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