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日期:2011-07-03 17:47
二)逐步实现电动机、风机、泵类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发展电机调速节电和电力电子节电技术,开发、生产、推广质优、价廉的节能器材,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三)发展和推广适合国内煤种的流化床燃烧、无烟燃烧和气化、液化等洁净煤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   (四)发展和推广其他在节能工作中证明技术成熟、效益显著的通用节能技术。   第四十条 各行业应当制定行业节能技术政策,发展、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限制或者淘汰能耗高的老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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