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日期:2011-07-03 17:47
政部门应当将可再生能源知识和技术纳入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课程。                 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第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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