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日期:2011-07-03 17:4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
10/4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5 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