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日期:2011-07-03 17:47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三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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