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日期:2011-07-03 17:47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
66/1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8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