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日期:2011-07-03 17:47
司承继。   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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