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日期:2011-07-03 17:47
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一百六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
85/1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6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