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47
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第二十九条 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第三十条 各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各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 第三十一条 中央预算和有关地方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扶助经济不发达的 民族自治地方、革命老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