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日期:2011-07-03 17:47
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  (五)使用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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