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日期:2011-07-03 17:47
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行业协会在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十五条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第二十七条 用能单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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