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日期:2011-07-03 17:47
费状况报告。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五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用能系统管理,保证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源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 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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