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日期:2011-07-03 17:47
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应当优先列入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   第六十五条 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优惠贷款。   国家推动和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加快节能技术改造。   第六十六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节能。   国家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   国家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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