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日期:2011-07-03 17:47
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四)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   (五)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   (六)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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