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日期:2011-07-03 17:49
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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