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49
织编制的县域规划,应当包括村庄,集镇建设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 编制村庄、集镇规划,一般分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二条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是乡级行政区域内村庄和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布点,村庄和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庄和集镇的交通、供水、供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第十三条 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