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日期:2011-07-03 17:49
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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