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日期:2011-07-03 17:49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财政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6%。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销售额比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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