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
日期:2011-07-03 17:49
资因履行合同发生的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境内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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