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49
价格、计划价格,考虑购置费用、产品完工程度、损耗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   第二十九条 对有价证券的评估,参照市场价格评定重估价值;没有市场价格的,考虑票面价值、预期收益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   第三十条 对占有单位的无形资产,区别下列情况评定重估价值。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根据购入成本及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   (二)自创或者自身拥有的无形资产,根据其形成时所需实际成本及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   (三)自创或者自身拥有的未单独计算成本的无形资产,根据该项资产具有的获利能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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