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日期:2011-07-03 17:49
  第八十四条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参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十五条本细则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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