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日期:2011-07-03 17:49
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侠额为营业额。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例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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