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日期:2011-07-03 17:49
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在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下列凭证免纳税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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