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0
设计所规定的取水量。 第十三条申请取水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取水许可申请书; (二)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三)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取水许可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提出取水许可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取水起始时间及期限; (三)取水目的、取水量、年内各月的用水量、保证率等; (四)申请理由; (五)水源及取水地点; (六)取水方式; (七)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