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0
水土保持监测站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分别公告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公告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水土流失的面积、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 (二)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及其发展趋势; (三)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其效益。 第二十四条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本单位水土流失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