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日期:2011-07-03 17:50
  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理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5 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5 单位税额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六条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力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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