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日期:2011-07-03 17:50
业;   (二)集体企业;   (三)私营企业;   (四)联营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第三条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   第四条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   (一)生产、经营收入;   (二)财产转让收入;   (三)利息收入;   (四)租赁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六)股算收入;   (七)其他收入。   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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