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日期:2011-07-03 17:50
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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