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
日期:2011-07-03 17:50
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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