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日期:2011-07-03 17:50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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