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布《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委员会、档案局:  为了加强和完善各级档案馆的编制管理,适应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制定《地方各级档案人员编制标准》,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组织实施。  凡档案馆与档案行政合署办公的,档案行政机构的人员配备,由各级政府依据所辖地域大小、人口数量和需要进行业务指导单位的多少等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一九八五年二月十一日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试行)档案馆是党和国家永久保存档案的基地,是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中心,属于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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