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 国务院各部问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六条 下列事迹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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