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 二 ) 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三 ) 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 四 ) 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 五 ) 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 六 ) 组织、开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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