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每位考生准备2张16开草稿纸,考试结束后统一收回。 六、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组织实施。请按要求及时做好评卷工作,并于2001年6月底前上报考试信息软盘。 七、有关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八、考试费用上缴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计价费[1998]106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请各地将值班电话于考试前一周告我中心。考试期间,有关考务问题与我中心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联系。 联系电话:人事考试中心(010)6775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