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七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机关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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