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五)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   (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七)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八)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   (九)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   (十)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一)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第十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随意变更。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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