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五)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 (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七)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八)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 (九)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 (十)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一)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第十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随意变更。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