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封的; (二)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的; (三)无投标人公章的; (四)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城市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功能和造型等进行比选、评价,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优设计方案。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2~3个中标候选方案。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1~2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