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1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已于2000年8月21日经第2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                             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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