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七条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八条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定期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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