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日期:2011-07-03 17:51
;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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