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9年4月19日经第十一次部常务会议通过,并经国土资源部会签,现予发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出售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住房的流通,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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