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国管房改字[2000]130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厅字[1999]10号)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 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印发后,在实际工作中各方面提出不少具体问题亟待进一步明确。经房改七人小组讨论同意,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