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一、关于阳台、复式结构的阁楼、独立使用的平台的面积核定问题   阳台均按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按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但应另行计价,独立使用平台的房价款=平台建筑面积×30%×届时房改成 本价×(1-已竣工年限×年折旧率)。   二、关于超过控制面积标准部分的实际价值问题   各单位可采取评估的方式确定房价,也可采用折扣方法确定房价。当地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的,竣工年限5年(含) 以下的公有住宅楼房,按4000元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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