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1-07-03 17:51
计算建筑面积的,可采用减10%的建筑面积的方式。   住宅楼房面积核定方式的选择,由产权单位依据上述对多层和高层楼房面积核定的具体规定自主确定,但同一栋楼房只能采用一种核定方式。   七、关于职工承租或购买军产房的面积核定问题   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购买军产房的,其中可售住房应核定为其住房面积;不可售住房不核定为其住房面积,待其腾退军产房后,可按有关规定早领住房补贴和差额补贴。   八、关于革命烈士的工龄计算问题   革命烈士配偶未再婚的,购房时,本人工龄和革命烈士工龄合并计算。革命烈士的工龄超过3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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