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有住房资金的核定、划转工作,建立单位住房基金,设立住房补贴资金专户。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职工的工龄、职务等因素,确定老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顺序。申请住房补贴的购房职工,应向所在单位如实提供本人和配偶住房状况等有关材料。 (十四)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资金的筹集、申请、审批、拔付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商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另行制定。 四、继续推进现有住房改革,加快实现住房商品化 (十五)稳步提高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现有公有住房租金,租金标准和提租时间原则上与北京市同步。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