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日期:2011-07-03 17:51
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和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八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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