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7-03 17:51
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抵押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第二